青海积极推进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
日前,青海省文物管理局在西宁市举办全省文物保护管理及档案记录工作培训班,青海各市、州、区县文化(文物)行政部门、省直文博单位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参加培训。培训内容涉及文物保护政策解读、文物安全、文物工程管理、记录档案编制等。
培训班上,青海省文物管理局局长牛军介绍,近年来,青海省委、省政府相继出台文物保护政策文件,加大文物保护资金投入力度;省级文物保护经费大幅增加,2017年青海省省级文物保护专项经费首次增加到2000万元,并纳入省级年度财政预算。
据了解,青海省文物管理部门以项目申报和落地为抓手,着力解决文物保护重点难点问题。青海省文物管理局完成2017年度全国重点文物保护项目申报工作,向国家文物局申报文物保护项目34项,申报资金16801.52万元;向青海省财政厅申报省级文物保护专项经费补助资金2000万元,涉及省级文物保护项目25项;将中国第一个核武器研制基地旧址等39个文物保护单位列入青海省藏区“十三五”时期文博项目及投资计划,将都兰县热水墓群、沈那遗址等34个文物保护单位列入“十三五”时期国家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中,计划投资5.5亿元。
在申报项目的同时,青海省文物管理部门狠抓项目执行力。目前,青海省2016年度获得国家重点文物工程保护专项补助资金的62个工程项目、34个“省保”单位项目有序推进;全面启动415处“省保”单位记录档案工作,参照“国保”单位记录档案,制定了青海“省保”单位记录档案标准要求,明确登记规范要求,规定完成的时间节点,全面推动建档工作。(蔡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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