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次全国副省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工作启动
近日,第六次全国副省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工作启动会在国家图书馆召开。会议回顾了2014年9月中国图书馆学会承接文化部“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转移职能以来所开展的主要工作,并对此次全国副省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工作提出要求。
据悉,本次评估工作共组建12个评估组,包括相关机构负责同志和各级各类图书馆馆长、专家及社会力量代表等。各评估组将于11月17日至12月20日期间,以评估标准及定级必备条件为依据,对全国30个省区市58家参评副省级以上公共图书馆(含少年儿童图书馆)开展评估,并在每个省份视情况抽查1个地市级和2个县级公共图书馆的评估情况。
按照文化部办公厅年初印发的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的通知,文化部负责统筹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中国图书馆学会配合文化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组建评估工作小组,对省级和副省级公共图书馆进行评估。
目前,各省区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已完成本辖区内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的评估定级工作。在具体实施工作中,中国图书馆学会组织完成了评估标准、标准细则和打分细则的研制,制定了“服务效能、业务建设、保障条件”三位一体的指标体系,以保证评估工作的科学性、专业性和系统性;完成了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管理服务平台、评估在线问答服务平台和学习中心研发,突破以往手工评估方式的限制,评估工作融入新思维、新技术和新手段;成立评估宣讲工作专家委员会,建立多层次评估培训体系,16期各级各类培训班共培训4000人次。(记者 胡克非)
[责任编辑:杨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