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莫让"流量崇拜"助长审丑之风
原标题:莫让“流量崇拜”助长审丑之风
对于精神文化产品来说,流量不是唯一的衡量标准,甚至可能不是主要的标准。精神文化产品的传播不是卖杯子或者卖苹果,销量大就一定说明东西好。流量一定程度上可以测度传播量,但它衡量不出凝结在信息流之上的观念、思想,衡量不出内容的好坏和传播的社会效果,而这些恰恰才是精神文化产品最重要的价值所在。
热剧《延禧攻略》刚创下超150亿次的惊人网播量,独播平台爱奇艺却宣布要退出“流量大赛”:正式关闭显示前台播放量。一家流量巨头“向流量开炮”,在舆论场掀起了不小波澜,有人赞其魄力,也有人追问,为什么?
时下,“流量”俨然是互联网圈的高频词,代表着点击量的它,时时被用来佐证某作品或某平台的传播力和影响力。从大众传播的发展历程看,如何将受众注意力量化,并为行业交易、评判、管理等提供数字化依据,一直是业界探索的重要课题。从发行量到收视率,再到点击量、上座率,随着传播技术步入互联网时代,原本粗放宏观的审视维度,已经能够精确到每一篇文章、每一条视频、每一部电影。某种意义上,流量的诞生,是技术进步的结果。
流量指标并非没有意义,但对于精神文化产品来说,流量却不是唯一的衡量标准,甚至可能不是主要的标准。精神文化产品的传播不是卖杯子或者卖苹果,销量大就一定说明东西好。流量一定程度上可以测度传播量,但它衡量不出凝结在信息流之上的观念、思想,衡量不出内容的好坏和传播的社会效果,而这些恰恰才是精神文化产品最重要的价值所在。一部好的作品成风化人,甚至能够在几代人的心灵深处留下温暖烙印,影响社会的价值取向。这样的力量,远非一时半刻几个点击数字所能言清道明。要求所有精神文化产品“流量为王”,就等于将所有文化产品的生产传播纯粹视为一门生意,以简单粗暴的经济效益完全掩盖了更为要紧的社会效益。
流量没有原罪,但一味追逐流量,甚至“唯量是图”,将之作为内容创作的唯一驱动,就会陷入“流量陷阱”,助长社会的审丑之风,将公序良俗、世道人心抛到一边。所谓“坏消息才是好新闻”“谎言飞奔,真理跛行其后”,那些耸人听闻、低趣恶俗的东西,往往因为契合众人的猎奇心理与认知偏见而广为流布。麻省理工学院传播实验室的一项研究很直观地反映了这一点:在社交媒体上,假新闻的传播速度是真新闻的6倍,被转发几率也高出70%。这种传播的扭曲,成了某些人的生财之道乃至作恶工具。要么夸大其词、剑走偏锋,要么颠倒黑白、煽动对立,且不说全然不顾内容真假,有时甚至还专门挖掘、消费丑行。于是乎,赚点击、博眼球的追逐赛逐渐演变成“炫丑”大赛,恶不恶心不要紧,要紧的是能不能红。若任由此风滋长,必然败坏社会的价值判断。
传播量固然值得关注,但更重要的是到底传播了什么。分贝再高,嘘声终究是嘘声;流量再大,糟粕依然难成精品。无论自媒体作者的个人产出,还是聚合平台上的热门内容,它们不仅有“经济价值”属性,更有“社会价值”属性。追着热点写爆款、挤破脑袋拼出位,这样的内容生产者越多,生产的产品越多,反而越令人担忧。芜杂、低俗、虚假信息满天飞,“劣币驱逐良币”的氛围一旦形成,人人都将是受害者。作为内容生产者与渠道运营者,与其幻想从流量狂欢的“魔术帽”不断扯出彩带,不如停下来冷静思考,让优质内容创作变成更有意义、更可持续的影响力。
此番过去“挟流量以令诸侯”的大平台率先倒戈,也许不乏为“刷量”数据造假现象倒逼的原因,但也说明“唯流量”已经成为各方不能承受之重,走到了必须反思的节点。尊重真实而非热炒虚假,理性向上而非低趣恶俗,让精神文化产品的判断标准摆脱流量绑架,与内容品质和社会效果正相关,应当成为所有平台也是整个社会努力的方向。
[责任编辑:杨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