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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桥网上公示为“明代” 文物部门:抄录有误

时间:2014年05月22日 09:37 来源:法制晚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近日,文物爱好者发现,房山区大安山村的两座清代古桥,在当地文委官网公布的《房山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名录》中,被记录成了“明代”。对此,房山区文物保护所工作人员回应称确实出现了抄录错误。

  发现该问题的市民吴先生称,在大安山村,一座名为重善桥的古桥被房山区文化委员会官网公示为“明代”。但实际上,桥头立有一石碑,记载为光绪丙申年(1896年)立,实为清代。该村另一座清代古桥护村桥也被公示为“明代”。

  近日,记者前往现场查看,重善桥为单孔石拱桥,桥长约16米,宽3米有余。如今桥面损坏严重。桥头立有石碑,碑文清晰写明,桥为光绪丙申年(1896年)修建。

  记者查阅《北京市房山区地名志》和《中国文物地图集·北京分册》,其中对大安山村的重善桥、护村桥均有提及,同为1896年修建。

  而记者登录房山区文委官网,在三普文物名录当中,将重善桥和护村桥记载为“明代”。

  昨天下午,房山区文物保护所一名孙姓男工作人员就此事回应称,他们在进行文物普查过程中,将重善桥与护村桥登记为清代,但在网站发布时,出现了抄录错误。他们会对官网上的错误进行改正。

  截至今天上午记者发稿,房山区文委官网仍未对错误信息进行纠正。

  记者 崔毅飞

[责任编辑:杨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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