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争议再现!12家出版社:从未授权超星展示销售电子书
中新网客户端北京4月16日电(记者 宋宇晟)继视觉中国版权事件持续发酵之后,图书出版行业再次出现版权争议事件。清华大学出版社官方网站4月15日发布了12家出版社(简称“十二社”)联合声明,称从未授权超星公司展示和销售本社电子书。
声明表示,从未授权北京世纪超星信息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所有相关公司及关联公司通过各种平台、系统或采用邮件、存储设备等传递方式向机构传播或销售“十二社”作品的电子图书或参与各类相关的招投标活动。
这12家出版社包括电子工业出版社有限公司、人民邮电出版社有限公司、清华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机械工业出版社、化学工业出版社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有限公司、中国农业科学技术出版社有限公司、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有限公司、石油工业出版社有限公司、中国林业出版社有限公司、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人民卫生出版社有限公司。
公开资料显示,北京超星公司是一家数字图书馆解决方案提供商和数字图书资源提供商。业务范围包括数字图书资源加工、供应、采集、管理以及提供数字图书的创作、发布和交流为一体的完整平台。
通过企查查搜索北京世纪超星信息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记者发现,该公司页面显示“自身风险”高达694项。
其中有428项风险源于“该公司因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由被起诉”,83项风险源于“该公司因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由被起诉”,57项风险源于“该公司因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由起诉他人或公司”,26项风险源于“该公司因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由起诉他人或公司”。
显然,超星公司此前在版权领域不乏纠纷。
记者4月15日致电北京超星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稍后会对此事进行处理。(完)
[责任编辑:杨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