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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个别地区不愿、不会文物行政执法

2018年04月17日 08:34:00来源:人民网

  国家文物局督察司就文物行政执法和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答记者问

  人民网北京4月16日电(冯粒)近日,国家文物局发布2017年度文物行政执法和安全监管工作情况通报,国家文物局督察司司长陈培军就有关问题接受记者采访。

  记者:2017年,文物安全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请简要介绍一下全国文物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陈培军:文物安全是文物工作的红线、底线和生命线,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社会十分关切。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对文物安全做出重要指示,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务院召开全国文物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新时代文物安全工作做出全面部署。可以说,党中央、国务院对文物安全工作重视程度、政策措施出台力度,前所未有。

  全国文物系统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主要开展了系列专项行动,包括部署开展全国文物安全状况大排查,持续推进文物法人违法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开展长城执法专项督察“回头看”,配合开展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利用卫星遥感等新技术手段开展执法监测,大力整治文物建筑火灾隐患,提升文物安全风险预警防控水平。我们抓重点、抓巡查、抓协同、抓落实、抓整改,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记者:请介绍一下全国开展执法巡查和安全检查情况,查处了哪些重大违法行为和安全案件事故?

  陈培军:2017年,全国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及文物执法机构开展文物执法巡查232103次,发现各类违法行为679起。开展安全检查共309194次,发现各类安全隐患60397项,已督促整改48486项,整改率80.28%。全国“12359”文物违法举报热线全年共接各类举报3333件,成为掌握文物执法督察的重要信息源。

  全国文物系统对巡查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和安全案件事故及时处理,严肃查处河南安阳固岸墓地、河北邯郸响堂山石窟等国保单位内发生的90起重大违法案件,实施行政处罚32起,责令改正70起,涉嫌犯罪移交公安机关6起,纪检监察机关实施责任追究8起。

  全年接报各类安全案件或事故401起,对北京十三陵思陵、河南千佛洞石窟、山西原起寺、河北汉中山王陵、山东牟国故城遗址、湖北马家墓群和纪山古墓群、贵州交乐墓群等一批重大文物被盗案件,公安机关均进行了立案侦办和严厉打击。河北张家口堡中营署东厢房、内蒙古宁城法轮寺、浙江长乐村望云楼、四川高峰山古建筑群和青海新寨嘉那嘛尼之查来坚贡佛堂等重大文物火灾事故,相关责任人得到追究,部分正在处理中。

  记者:开展全国文物安全现状大排查,是近年来国家文物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的一次规模和范围较大的专项行动,请问此次大排查取得哪些成效?

  陈培军:这次文物安全大排查历时半年,累计排查文物单位232663个,发现安全隐患漏洞21063处,立行立改9507处,其它正在限期整改中。国家文物局与多个部门组成11个督察组赴各地实地检查抽查,以督察促整改、以督察求实效,实现了两个“全覆盖”,即覆盖全国31个省份所有市县,覆盖各级各类文物博物馆单位。通过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有效提升了文物单位整体安全防控能力。

  记者:为加大文物法人违法整治力度,2016年国家文物局启动了文物法人违法案件三年专项整治行动。请问该行动取得了哪些阶段性成果?

  陈培军:文物法人违法是文物安全工作的“硬骨头”,也是文物安全工作的重点和难点。自专项行动实施以来,已查处文物法人违法案件314起,国家文物局直接督办88起,约谈地方政府负责人11次,追究178名相关人员责任。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双城区刘亚楼旧居等七处不可移动文物遭损毁案等一批法人违法案件,得到严肃处理,法人违法行为多发高发态势得到一定压制。同时,我们遴选发布了北京、天津、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南、广东、重庆和甘肃等13个省份的15个行政执法指导案例,这些案件在指导地方依法办案、严格执法和处理疑难问题等方面具有重要借鉴作用,也体现了办案单位和办案人员忠于职责、敢于担当、勇于作为的优良作风。浙江、河南、吉林、山东等地文物部门发现文物违法案件主动上报、及时处理,报送数量位居全国前列,体现了当地对文物执法工作的重视和文物部门的责任担当精神。

  记者:开展长城执法专项督察“回头看”,是国家文物局加强长城保护管理的又一项重大行动。通过此次“回头看”,长城保护取得了哪些成效?

  陈培军:长城是世界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的精神象征,长城保护历来受中央领导高度关切和社会普遍关注。2016年国家文物局启动开展长城执法专项督察,对长城保护现状进行全面检查,对相关省份提出了174条整改要求。这次“回头看”坚持问题导向,直奔“问题”省份,直奔具体问题。检查发现,有147项整改要求得到落实。经过整改,长城认定点段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核定公布率提高到93.4%。长城保护机构队伍有了一定改善,内蒙古、辽宁建立了省级长城保护专门机构。地方政府保护长城的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夯实,内蒙古作为长城资源最丰富的省份,将长城保护纳入对沿线各级政府考核体系。经过长城保护专项督察和“回头看”,解决了一些长期没有解决的问题,进一步推动了《长城保护条例》贯彻落实和长城保护基础工作的开展。

  记者:这几年,公安机关和文物部门对打击文物犯罪一直保持着高压态势。请问2017年全国开展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取得了哪些重要战果?

  陈培军:2017年,国家文物局密切配合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各地公安机关重拳出击,打掉上百个文物犯罪团伙,抓获近千名犯罪嫌疑人,缴获上万件涉案文物。特别是公安部以A级通缉令两次公开通缉20名重大文物犯罪在逃人员,目前已经有17人到案,震慑力度前所未有。同时,公安部和国家文物局共同建设的中国被盗(丢失)文物信息发布平台也正式上线,该平台全面采集、汇总和发布全国被盗、丢失文物信息,对追缴被盗文物、追索海外流失文物将发挥重要作用。

  记者:火灾事故始终是文物安全面临的最大威胁。目前文物火灾形势平稳。2017年国家文物局采取了哪些文物消防安全措施?

  陈培军:火灾事故是文物安全的大敌和心腹之患,也是文物安全防范的重点,容不得一丝懈怠。有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较大火灾事故同比上升了33%,而文物火灾形势相对平稳,这与文物部门和消防部门长期合作,不断加大文物火灾防范,持续开展文物安全隐患整治分不开的。国家文物局积极参加国务院对省级政府消防考核,督促地方政府履行文物安全主体责任,根据考核反馈情况督导整治重大安全隐患,提升火灾防控能力。国家文物局会同公安部消防局联合印发《文物建筑电气防火导则(试行)》,这是国内首项电气防火规范。召开全国文物消防安全工作视频会议,对当前文物消防安全作出部署,这是近年来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举措。中央财政投入近20亿元支持922个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配置和改造文物安防、消防、防雷设施设备。督办一批重大文物火灾事故,5名直接责任人被移送司法机关,23名责任人得到严肃处理。

  记者:近年来,一些新技术手段被应用于文物执法督察领域,发挥着人力无法替代的重要作用。请问国家文物局采取哪些技术手段实施主动执法监测,效果如何?

  陈培军:新技术为文物执法督察提供了广阔前景,也是当前做好文物安全工作的重要支撑。针对一些地方对文物违法案件“管理单位隐瞒不报,地方主管部门毫不知情”问题,国家文物局积极创新文物执法监管手段,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技术等实施执法监测。如利用卫星遥感技术随机监测70处国保单位,发现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的184处地物变化。新技术手段让文物执法长了“千里眼”,对于主动掌控各地文物违法情况,变事后被动执法为事前主动作为,解决地方瞒报、谎报问题,促动地方积极作为、有效执法,发挥了重要作用。

  记者:当前文物安全工作还面临哪些主要问题?下一步有哪些举措?

  陈培军:当前文物执法与安全监管工作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为:文物安全意识不强,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一些地方政府未将文物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安全监管与执法力量仍显不足,省级文物部门一半未设专门文物安全监管处室,市县级设置专管机构的不足5%;法人违法行为、安全案件事故依然多发高发,“管理单位隐瞒不报、主管部门毫不知情”现象依然普遍存在;文物行政执法区域发展不平衡,一些地方以行政协调代替行政处罚,个别地区无人执法、不愿执法、不会执法。

  我们也清醒看到,文物安全工作依然任重道远,文物安全工作永远是零起点,容不得丝毫马虎和半点松懈。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部署和要求,推动地方政府将文物安全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评价体系,全面完成文物法人违法案件三年专项整治行动,配合公安机关持续保持防范打击文物犯罪高压态势,督促文物安全隐患整治,推进实施文物行政执法和安全监管标准化、规范化,研发试点和推广应用适用于文物安全防护的设施、设备,并对文物安全工作不履职尽责、失职渎职等行为严肃追责。

[责任编辑:杨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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