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28日召开关于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的新闻发布会。从其审理的案件来看,著作权纠纷案件多为系列案件。2014年至2015年审理的95件案子中,有71件案子都是由台湾著名创作歌手叶佳修提起的。
重庆市四中院新闻发言人唐文介绍,该院主要审理著作权、商标权合同、权属及侵权纠纷案件,商业秘密合同纠纷案件,技术合同纠纷案件和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等。
分析该院审理的知识产权案件,唐文称,著作权案件涉及的权利类型单一,多为词曲的复制权、表演权。近两年审理的主要是音乐著作权人对KTV提起的侵权纠纷。当前KTV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休闲的主要娱乐方式之一,而多数经营者缺乏版权意识,加之侵权成本较低,因此对缴纳使用费的规定视若无睹,KTV经营者败诉率为100%。
其中典型案例是重庆悦来酒吧侵犯叶佳修著作权纠纷案。
原告叶佳修认为被告重庆悦来酒吧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以经营为目的,在未缴纳版权使用费的情况下,将原告享有著作权的多首词曲音乐作品以卡拉OK点歌的形式进行商业利用,侵犯了其著作权,故诉至法院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害行为,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制止侵权合理开支费用共计56680元整。
经审理,法院认为重庆悦来酒吧未经授权,经营性使用涉案歌曲,且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合法来源,侵害了叶佳修的著作权,故综合考虑案件情况,酌定被告赔偿原告叶佳修包括为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维权费用在内的经济损失共计12200元。
此案提醒公众,当前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体系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严格保护更是大势所趋,相关企业和个人不应再抱持侥幸心理,而应积极了解知识产权保护知识,合法使用知识产权,避免因侵害知识产权的行为导致的赔偿损失,给自己的生产生活造成不利影响。
针对渝东南地区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突出问题,唐文建议娱乐行业监管机构以及知识产权保护行政执法部门进一步加强对KTV经营者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其规范经营,同时,建立健全著作权付费使用工作机制,为经营者提供必要的服务。(记者 刘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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