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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底吴钩:说不尽的粟裕》:所谓粟裕三次“擅权”其实是奉彭德怀之命行事

2016年12月07日 14:14:14  来源:凤凰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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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久,彭德怀指示的“问问人家”的机会来了。1957年11月,粟裕与彭德怀一起访问苏联。

  粟裕利用对口拜会苏军总参谋长索科洛夫斯基的机会,向他提出,希望提供一份关于国防部与总参谋部职责的资料作参考。

  索科洛夫斯基回答说:“总参和国防部之间没有什么分工问题,是隶属关系。总参谋部属于国防部系统的,也就是说,它隶属于国防部。”

  粟裕说:“这一点我们是明确的,我是想请索元帅能否给我们一份关于国防部和总参谋部工作职责的书面材料。我们带回去可以作为参考,进行研究,或者通过顾问也可以。”

  索科洛夫斯基说没有现成的资料。几个月之后,也就是1958年3月,苏军根据要求向我方提供了有关的书面材料。

  这次会见时间很短,双方总长最多只能讲五分钟左右的话。粟裕的随行翻译孙立忠后来回忆说:“这是一场礼节性的拜会,谈话很短,时间不长,前后加上翻译时间在内,大约二十来分钟,双方主要谈友谊、友好。”

  但粟裕奉彭德怀之命向苏联总参谋长请教国防部和总参谋部分工这件事,在1958年的军委扩大会议上,被批判为“告洋状”,“争夺利,跑到外国去找点根据”,后来又被引申为“里通外国”。

  所谓“越权调兵”——实则是以彭德怀主持的中央军委名义署名调志愿军回国,而非以粟裕主持的总参谋部署名

  中央军委关于调动军队权限的规定,作为曾经的华东野战军代司令员兼代政委,粟裕是十分清楚的,即便是豫东战役、淮海战役等军情紧急的情况下做部署调整,他都及时报告中央军委和毛泽东。

  1951年12月,中央军委出台新的关于调动部队权限的规定,也是以总参谋部名义发出的,而当时粟裕正是仅居代总参谋长聂荣臻之下的唯一副总参谋长,对这些规定可谓耳熟能详。

  1957年11月,毛泽东和金日成在莫斯科商定中国人民志愿军撤出朝鲜。同年12月,返回国内的毛泽东正式决定撤回在朝鲜的志愿军,并提出在1958年内分三批撤回。

  彭德怀与粟裕随即奉命开始准备确定志愿军回国后的驻地,告知有关大军区同省委磋商接待准备工作。

  1958年2月,粟裕按照要求提出了志愿军撤回国内及回国后具体部署的两个方案,经彭德怀主持的中央军委第143次会议讨论后,第二方案得到基本同意。

  2月14日,周恩来与陈毅、张闻天、粟裕组成的中国政府代表团,前往朝鲜平壤出席群众欢迎大会。2月19日,中朝政府发表撤军声明,第二天志愿军总部也发表了声明。

  粟裕于2月21日随周恩来等人回国后,彭德怀于2月25日又主持军委会议,讨论志愿军回国后的各项工作。

  根据军委会议的多次决议,总参谋部着手进行一系列准备工作,包括起草部队调动的命令。

  总参谋部作战部先是起草了以中央军委名义调志愿军回国的命令,未获彭德怀的同意,又改用国防部名义,仍然被他打了回来。主持军委日常工作的彭德怀说,这个命令要用总参谋部或总参谋长名义下达。

  总参作战部只好重新起草了以总参名义下达的调志愿军回国的命令送给粟裕审阅。

  粟裕认为用总参谋部或者总参谋长名义下达这样的命令都不妥,但是已经几次反复,就在电报稿上写上“请彭总阅后发”,本意是留给彭德怀思考审定的空间。

  但彭德怀接到电报稿后,直接拿到军委会议上讨论,结果被否定了。最终调志愿军回国的命令还是以中央军委名义发出的。

  也就是说,粟裕虽然曾经按照彭德怀的要求,起草过以总参名义调志愿军回国的电报,但这个电报又被彭德怀和军委会议否决,既未上报中共中央和毛泽东,也未下达给志愿军部队,是一份没有发出、仅仅送呈彭德怀审阅的电报草稿。而真正实施调动志愿军回国的正式命令,署名是中央军委。

  但这样一份电报草稿,多年后却被《彭德怀全传》一书指责为粟裕“越权调兵”,而且将粟裕军委扩大会议上的违心检讨作为证据。

  该书说:“粟(裕)在军委扩大会5月28日小型会上作自我批评说:‘很多事情,事先不请示,事后不报告,超越了职权,调动志愿军回国这样一件大事,却用总参名义发了电报。’”

  对这些检讨内容,粟裕后来于1979年向中共中央申诉说:“在当时的形势下,我无法为自己作实事求是的申明。而且,为了不致被打成敌我矛盾,只得违心地作检讨。”

  他说:“尤其是我的第二次检讨,完全是违心的,不符实际的,把强加给我的罪名差不多都兜了下来,把自己说得简直不成样子。”

  这种政治高压下的被迫自污的检讨,不仅粟裕有,彭德怀也不例外。他在《彭德怀自述》一书中无可奈何地说,在1959年8月军委扩大会议上,“我采取了要什么就给什么的态度”,“对自己的错误,作了一些不合事实的夸大检讨”。

  正常的是,没有人再将彭德怀的检讨内容当作他当年应该批判的证据;而不正常的是,在粟裕也公开平反多年后,《彭德怀全传》一书仍然将粟裕当年的检讨引用为“擅权”的证据。

  因为真正实施调动志愿军回国的命令实际上是以中央军委署名,以总参谋部署名一事为子虚乌有,因而《彭德怀全传》只能用“或许”“大概”等字眼揣测,说“(粟裕)或许是为了减少首长具体工作劳累,大概是于2月26日,粟用总参名义下达了……调动命令”。而真正的“铁证”也就只有当年粟裕的违心检讨了。

  综上所述,事实清楚地表明,在攻击马祖岛、请教苏联总长和调志愿军回国三件事上,粟裕仅仅是执行了彭德怀的指令,而非所谓的“擅权”。

  粟裕夫人楚青曾感叹说:“人们的思维定式也是不易改变的,悲剧是人为的,被神化了的人,在某些人心目中宁愿他始终是神。”

[责任编辑:杨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