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世纪以降,人类经历了数次剧变。用历史学家霍布斯鲍姆的观点来看,这是一个堪称“极端”的年代。无论是生活方式还是理念认知,人们都在飞速更新着与自己有关的一切。更新“过了头”,人们则又希望呼唤“记忆”、“情怀”,试图找回自己丧失的东西——可那被丢弃的,总不会如此容易就被找回。
《重生》是斯蒂芬·金2013年的作品,此时距他发表处女作、1973年问世的《魔女嘉莉》(Carrie)正好40年。往往,一个类型小说家的创作生涯很难维持太久,想要始终保持一定水准恐怕更难,因为类型文学总有其“套路”,而“套路”总是很容易穷尽的把戏。但斯蒂芬 金显然是个例外。他例外的原因,在于其从不安于在“套路”之内创作。于是我们可以看到,尽管被冠以“惊悚大师”之名,斯蒂芬·金却常常会在作品里谈青春、谈人生、谈求而不得,以及无从逃避的丧失与死亡。
既然他不回避如此的现实,那么想要制造令人印象深刻的矛盾,就只需要一个不相信死亡和丧失不可挽回的“执拗之人”即可。而事实上,《重生》所讲述的,也正是这样一个故事。人类最重要的发明——信仰与科技,正是以规避死亡的恐惧为目的的创造,而它们又先后是《重生》的主角雅各布斯牧师所专注而依赖的、改变一切的关键。他本是个虔诚的教徒,宗教的力量本就可满足他感化世人的诉求。可忽然一日自己的妻儿亡故,他便无法再以宗教之名抚慰自己了。体察到了纯粹宗教的无力,他变成了一位“科学狂人”,幻想以这人自己发明的体系与工具,撼动人生中无从改写的遗憾。
而这一切,都被故事里的“我”——杰米 莫顿看在眼里。杰米认识雅各布斯时还是个六岁的孩子,而当那个下午,雅各布斯巨大的身子所带来的阴影,笼罩在小杰米的“玩具兵团”上空时,两人的羁绊也自此展开。雅各布斯带着杰米认识了“电的把戏”,甚至还用电治好了杰米的哥哥阿康意外变哑的嗓子。杰米崇拜并感激着雅各布斯,可当雅各布斯在那次变故之后,公开发表了一次“可怕的布道”,宣告自己的“背叛”之后,杰米也和众人一样,对雅各布斯心怀恨意了。
人们为何会憎恨一个叛道的牧师呢?大抵只是因为,纵然他说的“宗教无用”恐怕是事实,但他到底还是粉碎了众人赖以生存的信仰。这又恰恰暗合了这一时期的时代状况——故事由20世纪60年代起笔,此时的美国经济稳定,民众生活在安定而欣喜的环境中,无法不虔诚于“上帝”给予的恩赐——这美满的生活。可接下来,时局愈加动荡,冷战危机、越南战争、经济下行、毒品、种族危机,无一不在摧残着普通人那孱弱的幸福感。人们渐渐丧失了信仰——那现实种种,就好比是杰米的小镇上、戳穿“宗教谎言”的雅各布斯牧师。大多数其他人只是无从如他们一般,寻到一个可以归罪的“叛道者”罢了。
不过殊途同归。《重生》所勾勒的现实,继续在杰米身上被演绎。凭着自己“一般的吉他天赋”,他成了一个巡回乐手,也理所应当、无可救药地染上了毒瘾。正当他穷困潦倒,健康状况也不容乐观之时,他再一次和雅各布斯相遇。此时的后者已经成了名“艺人”,在嘉年华上表演他的“电气把戏”,而这也成了雅各布斯后半生“使命”的开始。当他用电干预并帮助杰米摆脱毒瘾时,他的表演助手——一位来自乡下的、健康而貌美的女孩,因为他的把戏而看到了“非凡的自己”,竟然信以为真,打砸了某个首饰店,只为拿到“本属于自己”的首饰。如此这般,她却毁掉了自己平常的生活。
由此我们不难看出,斯蒂芬 金在叙述这个虚构故事的同时,也以讽刺但现实的笔法,解构了一种现实,而这种现实又是不分时代、普遍存在的。当有人提供幻象,就必然有人为之狂热。原始的手段是信仰,现代的手段则是科技。于是《重生》又不啻是一个关于“科技狂热”的寓言故事。人为之迷狂,而当科技真正触发了世界的某个秘密,故事又回到了另一个我们熟悉的原点:从前有个女人,名为潘多拉……
关于信仰,人们其实已经达成共识,那便是它的创造,总是为了安慰人们,不再恐惧未知与死亡。至于科技,与未知的浩瀚相比,恐怕也只是在认知上杯水车薪的努力。尽管雅各布斯先后多次帮助杰米,可杰米仍试图戳穿他的把戏,正是因为后者实际上是将人们的全部希望与冀盼,都对应在虚无缥缈、无从把握的科技猜想之上。雅各布斯就像是一个黑夜里的行路人,却总妄想用手中锋利无比的刀斧劈开黑暗,迎来光明。徒劳与伤害,在这种情况下在所难免。
人的渺小与无力,是人一生都要学会如何接受的课题。这或许也是斯蒂芬 金的新作的魅力所在。年逾古稀的老作家,和他笔下的“科技狂人”一样,不愿放弃自己苦心经营的事业,可方向却截然不同。“死亡才是唯一的治愈”,复活生命只会带来劫难,而我们所怀念的,也无非是那个虔诚而平静的年代。
[责任编辑:杨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