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上海2月2日电 (记者 陈静)申城画牛名家梁某等和画马名家顾某等因2本书画家传记类图书发生了著作权侵权纠纷。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日披露,《海派书画家名典》被判侵权,上海某书局构成共同侵权。
据悉,引发纠纷的2本书,一本是《上海市现代书画家名录》(下称《名录》),由原告梁某、邱某等从1991年初开始编撰,1993年首度出版。书中收录的是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成立以来在上海生活、工作过的992名书画家的小传,其内容由生平简历、艺术风格评论等组成;另一本书是《海派书画家名典》(下称《名典》),由被告顾某、潘某编撰,2012年由上海某书局出版,该书收录了上海开埠以来与海派艺术风格相关的1309名书画家的小传。《名典》被《名录》起诉到法院。
《名录》的许多内容出现在《名典》中。原告梁某等认为《名典》完整或部分抄袭了《名录》中的98篇书画家小传,侵害了其著作权权利,因此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9.5万元。
一般说来,书画家生平简历等信息是公共资源,都可以收集编书,《名录》即便在先出版,也不能禁止在后出版的《名典》使用这些信息。但是,原告提出有98篇书画家小传被抄袭,并提供了涉案的2本书籍。
法院方面透露,本案审判长许根华仔细查看两书,发现确有不少相同、雷同之处,严重涉嫌抄袭。他用一周时间,对每篇小传仔细进梳理、甄别,以4张案件事实确认表,作为勘验类证据提交原、被告双方质证。在这些内容具体、翔实的材料面前,被告方左支右绌,难以作出合理解释。
通过比较,两书一字不差、完全相同的小传1篇;9篇小传几乎完全相同,并在多处存在相同的笔误;80篇小传高度相同。在生平简历类内容方面,《名录》有的,《名典》基本都有,但比《名录》简略,而《名录》没有的,《名典》基本都没有。在艺术风格成就评论类内容方面,《名典》基本对应《名录》,前者文字可以从后者文字中找到出处。
法院经审理认为,《名典》中的90篇小传与《名录》相同或者高度相同,抄袭特征明显。被告顾某、潘某侵害了原告的著作权,被告上海某书局对出版《名典》未履行合理注意义务,构成共同侵权。据此判决,三被告停止侵权、停止销售《名典》,顾某、潘某刊登向原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的声明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5万元、律师费1万元,上海某书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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