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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时间:2013年09月24日 17:14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首届“未来之星”青少年舞蹈大赛,展示两岸青少年舞蹈才华,让所有热爱舞蹈的两岸青少年有属于自己的舞台!

  主题

  中国梦 两岸情 爱舞你就来 

  评分标准

  1、专家评审部分满分占60分,网络人气投票占40分。

  2、初赛、复赛进级节目直接进入下一级视频展示,网络投票打分、专家评审。

  3、决赛专家评审分数、网络投票分数公布。

  参赛要求

  1、参赛节目要求内容健康向上,题材新颖,形式多样,富有童趣及鲜明的时代精神、民族特色和多姿多彩的生活特点。

  2、严禁选手跨年龄组别参赛,一经发现隐瞒实情参赛的,取消比赛成绩。

  3、进入决赛的表演节目不得擅自调整参赛人员及作品内容,如需变动,必须提前报经组委会批准,否则取消比赛资格或比赛成绩。

  4、参赛作品原件,DVD光盘均请自留备份,寄来资料恕不退还。大赛组委会对所有参赛节目及作品、肖像、音像资料、图片等拥有版权、使用权、播出权、处置权、解释权、出版权、发行权。

  奖项设置

  1、首届“未来之星”青少年舞蹈大赛设表演金、银、铜奖、优秀表演奖;编 导金、银、铜奖;优秀指导教师奖;选送单位金、银、铜奖;网络评选“人气之星”一、二、三等奖。

  2、金、银、铜奖的设奖比例为:金奖占总决赛节目的10%;银奖占复赛节目的20%;铜奖占初赛节目30%;优秀表演占总参赛节目40%。

  “人气之星”由网络投票数决定。

  3、获奖个人、单位颁发首届“未来之星”青少年舞蹈大赛获奖证书及奖杯(即一个获奖节目一个奖杯、一本证书)。

  本赛事全称为“中华梦·两岸情之“未来之星”青少年舞蹈大赛”。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首届“未来之星”青少年舞蹈大赛组委会所有。

  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国台办交流局

  主办单位:中国台湾网

  承办单位:北京海峡文化交流有限公司、北京艺梧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责任编辑:孟雅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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