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漳州3月7日电 题:台湾戏曲学院副校长:闽台歌仔戏是姐妹花,交流从未中断
作者 高淑萍 陈小环
“漳州的芗剧和台湾的歌仔戏是一朵姐妹花,同中有异,异中有同,她们虽在不同的地域文化环境中各自成长,但是她们却未真正中止过交流。”台湾戏曲学院副校长蔡欣欣教授说。
6日晚,蔡欣欣教授应邀到闽南师范大学开了一场题为“凝视台湾歌仔戏的百年光影”专场讲座。会后,蔡欣欣教授接受了中新社记者的专访。
歌仔戏,迄今约有百余年历史。早期,大陆闽南地区移民将福建民间歌谣曲艺、小调带到台湾,在台湾发展成为新剧种,被当地人称为“歌仔戏”。传回大陆后,定名为芗剧,成为福建五大地方剧种之一。
1920年,台湾歌仔戏随着回乡祭祖的同胞回传到大陆。当时,很多台湾的剧团到厦漳泉地区的戏院去售票演出,由于歌仔戏偏生活化,深受民众的喜爱,在很多地方还出现了“歌仔馆”吟歌唱念,风靡一时。
台湾歌仔戏中的“都马调”就是上世纪四十年代福建戏曲传入台湾的曲调改良的,“那是两岸隔绝之前戏曲最后交流的一抹余影。”
1990年,台湾明华园剧团代表台湾参与亚运会北京演出,成为两岸隔绝后传统戏曲的“破冰之旅”。1993年,台湾一心歌仔戏剧团应邀到福建参与戏曲汇演,成为两岸隔绝后,台湾歌仔戏首次到福建展演。
此后,闽台歌仔戏的交流互动由单向过渡到双向。闽南师范大学现已与台湾成功大学、金门大学、元智大学等台湾高校进行戏曲学术研究、教师互聘、资料建设、成果出版等方面的合作,同时引进台湾博士施沛琳等一批专家教授戏曲。目前,该校图书馆珍藏了近800部芗剧(歌仔戏)剧作与芗剧音像制品。
在1995年台湾举办的首次“两岸歌仔戏学术研讨会”中,漳州市国家一级作曲家陈彬与台湾演员共同创作的《李娃传》成为两岸首次合作制作的演出。蔡欣欣认为,此次合作把闽南音乐设计理念带到了台湾,促进了与歌仔戏的融合。
2001年,“百年歌仔研讨会”在台湾宜兰开幕,在福建厦门闭幕,进一步延伸了两岸歌仔戏交流。
蔡欣欣表示,民间交流是歌仔戏传唱的关键,歌仔戏也为闽台文化融合打造了一个很好的平台。(完)
[责任编辑:杨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