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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沙鸣:加快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

时间:2013年03月26日 10:53 来源:晋江经济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人物名片】骆沙鸣,全国政协委员、台盟中央常委,泉州市政协副主席。

  【人物名片】骆沙鸣,全国政协委员、台盟中央常委,泉州市政协副主席。记者 阙杨娜 文/图

  早在出发参加全国“两会”之前,骆沙鸣就告诉记者,仅个人提案,他就准备了几十份,内容涉及对台、民生、教育、环保、旅游等方面。在其个人提案的目录中,《关于支持加快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的提案》引起了记者的注意。

  骆沙鸣说,闽南文化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泉州为主要核心区域的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与之相关的自然环境、文化生态环境共同构成的特有地域文化形态。2007年6月9日,文化部在我国第二个文化遗产日公布,在福建省设立的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是以泉州、漳州、厦门为特定区域的我国首个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而泉州在其中居于核心、主导地位。

  “从历史渊源上看,泉州是闽南文化的主要发祥地;从文化遗产成果上看,形成以南音、南戏、南建筑、南拳、南派工艺为代表的"五南"文化,是闽南文化遗产的富集区;从泉州与港澳台和对外关系上看,泉州是全国着名侨乡和台湾汉族同胞主要祖籍地。”骆沙鸣说,近五年来,泉州市委、市政府主动承担起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核心区的责任,全面规划,加大投入,生成项目,搭建平台,全力做好闽南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骆沙鸣说,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是一个比较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区域总体性的规划实施和更加完善的联动写作机制,亟须赋予更加灵活的、先行先试的优惠政策倾斜和支持。

  他建议,文化部对《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的具体、有效实施加强指导,适时组织专家对泉州市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五年来的建设进行总结评估,将“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升格为“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文化部、国侨办、国台办等有关部门对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给予政策倾斜和支持,建立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各保护区进行经验交流;国家财政参照文保单位投入方式,设立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专项资金,加大对重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投入。

[责任编辑:吴晓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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