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1月27日电 北京第三中级法院11月19日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北京朝阳区法院7月13日一审判决,确认钱江享有的“乒乓外交”等系列著作的著作权,判定唐灏所著《乒乓外交高层内幕》(2012年出版)全书字数18万,其中6. 3万余字抄袭自钱江所著《乒乓外交幕后》等3部著作,判令唐灏在指定报纸上公开刊登道歉,并作出相应赔偿。
唐灏对朝阳区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向北京第三中级法院提出上诉。北京三中院于2013年10月14日开庭审理。11月19日的判决为终审判决。
钱江的代理律师李海英就此案审理过程指出:《中国著作权法》依据的基本理念是依法保护作者的原创成果,经过为时将近一年的审理,法院确定了被告唐灏的抄袭侵权事实,依法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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