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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谈国家艺术基金:不要办成奖金的性质

时间:2014年01月20日 08:47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字号:       转发 打印

  雕塑《马三立》(局部) 吴为山

  苏绣

  日前,由文化部、财政部设立的国家艺术基金正式成立。据悉,国家艺术基金打破体制、系统、行业的局限,让国有、民营、单位、个人均可申报。这对于许多生存状况举步维艰的艺术门类来说,无疑是一大喜讯。

  1 开放式的公益性基金

  文化部部长、国家艺术基金理事会理事长蔡武介绍,国家艺术基金定性为公益性基金,资助范围包括艺术创作生产、宣传推广、征集收藏、人才培养四个方面。基金要打破体制、系统、行业局限,保持开放性和广泛性,国有、民营、单位、个人均可申报。

  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主任韩子勇表示,艺术基金的来源,主要是中央财政拨款,此外也接受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捐赠。

  原文化部艺术司巡视员姚欣认为,成立国家艺术基金的一个重要意义就在于它打破了原有的“分级管理、分灶吃饭”的文化资金投入模式,体现了政府从办文化向管文化的转变。财政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余蔚平也表示,传统管理模式以财政直接资助和政府部门管理文化经费为基本特点,存在着文化投入分散、缺位和越位并存,资金管理链条长、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国家艺术基金的成立有利于实现管办分离,突破条块分割、部门管理等传统文化体制的弊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

  2 基金制的管理模式

  “基金制不新鲜,国外有,国内也有很多行之有效的同类基金,但是在艺术领域引入基金管理,确实是一个新生事物。”韩子勇说。

  国家艺术基金运作组织结构为:理事会是基金的决策机构,负责基金的顶层决策;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基金的组织实施,是一个执行部门;最核心权力,比如评审、监督、验收结项的权力,交给专家委员会。

  “国家社科基金的专家人数达到1万多名,我们将来也会建立一个管用、够用、实用的专家库。”韩子勇说。专家委员会对申报项目可行性、艺术价值、社会价值及经费预算等方面进行评审,提出是否立项及资助金额的建议。初评时可能会采取借鉴其他同类基金地域回避和单位回避的原则,并双向匿名评审。通过评审项目提交基金理事会审定后公示。公示期满,通知申报主体。获资助者需与基金管理中心签订项目资助协议书。

  那么,专家委员会谁来监督呢?韩子勇说,专家委员会的构成包括艺术专家、财务专家和监督管理专家,还有管理中心对专家委员会的监督,以及理事会对管理中心进行监督。通过信息发布机制,社会对管理中心进行监督,同时还要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文化部、财政部的监督,包括审计部门的审计。

  3 支持初始创作阶段

  中国铁路文工团团长、作曲家孟卫东提出,国家艺术基金不要办成奖金的性质。“如果某个院团某个人提出一个什么项目,经过委员会讨论,这个项目真好,应该资助它办好。这个时候资金就跟上来启动,那就真正是给力了。”对此,韩子勇表示,国家艺术基金主要支持初始创作阶段的项目,对有些创作特别好的项目可以从下一步宣传推广资助。

  那么,如果资助项目不成功怎么办?韩子勇认为,艺术创作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我们还要倡导包容,能够包容这种失误。”

  而在未来,国家艺术基金还面临着多重挑战。如何做大基金规模?如何搞好运营,包括健全机制与保证效率?如何保证资助的广泛性和有效性?这都是国家艺术基金需要处理好的问题。赖睿

[责任编辑:杨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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