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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家马爱农诉出版社获赔11.5万 不满判罚力度轻

时间:2014年01月23日 09:0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新网1月23日电(上官云) 21日,“知名翻译家马爱农诉新世纪出版社侵权案”在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宣判,法院判原告马爱农胜诉,新世界出版社赔偿其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11.5万元。马爱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她打官司是希望威慑翻译界乱象,但法院判罚力度较轻,尚不足以对侵权者构成有力的打击和惩治。她同时呼吁相关部门健全知识产权相关法律,使译者维权时有法可依。

  马爱农:打官司希望威慑翻译界乱象

  马爱农自1986年开始从事文学翻译,20多年来翻译了很多外国儿童文学佳作,如《小王子》等。和妹妹马爱新合作翻译的哈利·波特系列作品出版后,马爱农在翻译出版界的知名度进一步提高。

  日前,新世界出版社出版发行了署名“马爱侬”编译的外国文学名著,涉及5种语言、13种图书。马爱农获知此事后,认为侵犯其侵权,随后诉至法院。

  21日,朝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该十三本图书属于仿冒马爱农姓名的图书,判决新世界出版社赔偿马爱农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11.5万元。

  马爱农对胜诉的结果表示满意。在她看来,确定侵权成立代表法官看到问题的本质,但判赔结果较轻,平均到单本书,每本书侵权数额仅有7千多元。考虑到此类侵权伪作对图书市场造成的危害,这样的判罚力度尚不足以对侵权者构成有力的打击和惩治。

  “我在出版社从事外文翻译工作,很多译者跟我反映作品被抄袭,但因精力有限,最终只得放弃维权。”马爱农认为翻译家很无辜,她打官司就是要帮译者出气,同时希望能对翻译出版界的乱象形成威慑,对维护图书市场秩序起到积极作用。

  在马爱农看来,管理部门可对出版业文化炒作、倒卖书号的行为加强管理,同时健全知识产权相关法律,这样译者在维权时便有法可依。

  马爱农作品出版方、人民文学出版社外国文学编辑室主任欧阳韬指出,针对马爱农这些译作的抄袭作品侵权严重,相似度达到97%,有些页面甚至一字不差。

  他认为,判罚结果过轻很可能导致一个最坏的结果,即“该抄的还是去抄,甚至会比较牛”,认为赔给你钱已经不错了。

  出版业者:有识之士团结起来

  据了解,文学翻译对译者中外文水平都有很高要求。再加上工作耗时耗力,优秀翻译作品难得一见。因此早先全国仅有几家专业的出版社有实力从事文学翻译。随着出版业改革,很多出版社为抢夺资源把目光瞄向世界名著。由此导致翻译界“李鬼”横行,出现不少低水平作品,既损害翻译家权益,又可能误导读者。

  欧阳韬告诉记者,翻译侵权是出版界顽疾。近年来,出版市场放开,针对人民文学出版社优秀译本的剽窃行为层出不穷。

  据他介绍,核对译作侵权的工作实际处理起来很困难。首先,很多读者对此并不了解,如果不进行仔细对比,根本分辨不出是否抄袭。其次,出版社或翻译家的主业是多为读者出好书,精力有限。而调查、取证、诉讼等耗时费力,无暇兼顾。

  因此,欧阳韬恳请外界多关注翻译界乱象,以浩大声势声讨侵权者,最终通过法律途径使其获得严惩。

  欧阳韬表示,对侵权行为的监督、惩处需要专业人士去做。他呼吁各界有识之士团结起来,一起向侵权等不良行为说不,让侵权者没有敷衍余地,净化文化市场。

[责任编辑:杨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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