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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通报 禁记者私自开展批评报道

时间:2014年06月19日 14:52 来源:京华时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昨天下发通报,要求各新闻单位对记者站、网站、经营部门、采编部门进行集中检查清理,认真纠正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把好新闻采访关,禁止记者站跨行业、跨领域采访报道,禁止新闻记者和记者站未经本单位同意私自开展批评报道。

  通报还指出,各新闻媒体要把好报道审核关,禁止记者站和新闻记者私自设立网站、网站地方频道、专版专刊、内参等刊发批评报道;把好经营活动关,禁止记者站和采编人员开办广告、发行、公关等各类公司,禁止记者站和记者从事广告、发行、赞助等经营活动,禁止向记者站和采编人员下达广告及发行等经营任务。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各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要加大对新闻敲诈和假新闻打击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反复公布举报电话,广泛发动基层单位和群众参与监督。

[责任编辑:杨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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