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历史建筑(第二批)推荐名单》通过
昨日上午,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和广州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召开201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广州市历史建筑(第二批)推荐名单》,包括罗明燏旧居、华侨糖厂旧址、暨南大学办公楼旧址、东湖船闸等在内的一共80处建筑入选。
市长陈建华主持了昨日的会议,副市长王东出席会议。
今年1月,包括华南土特产展览交流大会旧址水产馆等398处建(构)筑物成为广州市第一批历史建筑。现在第二批历史建筑认定后,广州历史建筑数量将上升至478处,进一步丰富历史文化名城的内涵。
但与第一批398处历史建筑详细名单至今未公布过一样,第二批历史建筑名单也并未向媒体全部公布。对此,市规划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会议要求“名单”经名城委审议通过后上报市政府批准,而且根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历史建筑名单要待省政府核定批准后才能正式公布。
参与广州正在进行的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的专家向记者透露:“今年年底前估计还会有第三批历史建筑名录公布。”
本次名单产生的过程中,平台推荐线索28处;三旧推荐线索20处;媒体挖掘报道推荐10处;保护规划推荐线索12处;个人或团体自主推荐10处。其中,同福西路歧兴中北4-1 民居“罗明燏旧居”就是本报推荐的线索。本报曾于2013年11月5日以《罗明燏故居“危房”10年》为题发表文章,呼吁对年久失修的老屋进行保护。
第二批名单含七大类型
工业遗产:案例包括华侨糖厂旧址“拱形仓库”。
办公教育建筑:案例包括著义小学校门楼旧址、暨南大学办公楼旧址、华南农业大学亚太地区桑蚕培训中心。
坛庙祠堂:案例包括南野公祠、郑田庙岭村石王古庙。
名人故旧居:案例包括同福西路歧兴中北4-1 民居 “罗明燏旧居”。
传统民居:案例包括均益路5号民居。
近现代民居:案例包括庚辉坊北街10号民居。
构筑物:案例包括“沙井气”井、东湖船闸。
今年文保专项
资金6000万
本报讯 (记者黄丹彤 通讯员曹晓亮)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和文物管理委员会2014年第一次会议昨天在广州市政府礼堂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14年广州市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安排计划》等议题,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将立即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批后启用。根据要求,对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必须确保用到刀刃上,使文物“用到位、修得好”。
会议公布,2014年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为6000万元,该专项资金是对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修缮的补助资金。根据相关规定,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补助项目将由广州各区文广新局具体收集,会同区财局审核后联合上报;广州市文广新局将组织专家论证评审后,根据综合评审意见按项目的轻重缓急顺序列入次年度专项资金项目库。最终由广州市文广新局会同广州市财政局报政府审定后下达。记者杜娟 通讯员穗规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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