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安然)记者上午从北京二中院获悉,本月19日,二中院作出终审裁定,维持一审判决,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判处腾讯网前编辑王某有期徒刑6年。
王某是腾讯新闻中心健康频道的编辑,主要负责医疗方面的新闻发布。曾经花钱删帖的证人史某说,他所在公司曾屡次找王嘉亮删除腾讯网上的帖子。一共删过大约10条,每条的价格约在1500元上下浮动。
除了删除腾讯的新闻,王某还把搜狐的同行拖下了水。证人何某是搜狐新媒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网安中心高级经理。他在证言中称,王某经常找他删除一些新闻,每次两条,从2011年11月到次年5月之间,共删除了30多条新闻,一共收到六七万元。
经审理,一审法院判处王某有期徒刑6年,继续追缴并没收违法所得19万余元。王某不服,向二中院提起上诉,他认为,这些款项当中并不全是删帖费用,还有不少是“推广软文”的费用。还有部分行贿、受贿的金额重复计算。
二中院审理此案后认为,被告人的说法证据不足,本案中多位证人分别因行贿和受贿被丰台区法院判处刑罚,这些生效判决中法院所认定的行贿受贿数额,已足以证明其相应的涉案金额问题。J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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