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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起涉疆非法宗教类出版物案件被公布

时间:2014年09月26日 13:42 来源:中国青年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本报北京9月25日电(记者刘声)为贯彻落实中央第二次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积极会同公安、新闻出版广电、文化执法等部门,紧密围绕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总目标,深入实施“扫黄打非·天山工程”,切实加强市场清查,强化网络监管,推动案件查办,依法严厉打击不法分子,坚决查处违法违规企业,有力地打击了涉疆非法宗教出版活动,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效。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25日公布了11起相关案件。

  此次公布的11起涉疆非法宗教类出版物案件是:1.新疆和田“6·12”制售非法宗教类光盘案。2.新疆洛浦“6·10”制售非法宗教类光盘案。3.新疆和田“5·15”制售非法宗教类出版物案。4.新疆阿克苏“4·04”制售非法宗教类出版物案。5.新疆和田“3·13”制售非法宗教类出版物案。6.新疆乌鲁木齐“3·10”制售非法宗教类出版物案。7.甘肃临夏“3·02”非法宗教类出版物案。8.甘肃兰州“11·09”非法宗教类出版物案。9.甘肃临夏“3·27”制售非法宗教类出版物案。10.甘肃临夏“9·21”制售非法宗教类出版物案。11.新疆乌鲁木齐“12·07”制售哈萨克文非法宗教类出版物案。

  据介绍,这些案件各有特点,危害严重,其中新疆和田“3·13”制售非法宗教类出版物案涉案出版物6万余册,涉案金额120万余元;和田“6·12”制售非法宗教类出版物等案件查缴的非法光盘,公然宣扬暴力恐怖活动,鼓吹“圣战”;阿克苏“4·04”制售非法宗教类出版物等案件均涉及内地不法企业,甘肃兰州“11·09”非法宗教类出版物案涉及出版单位人员。

  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表示,全国“扫黄打非”工作部门将继续会同公安、新闻出版广电等部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对市场上发现的问题和群众举报的线索,扭住不放,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依法严惩。同时,进一步推动源头治理,对涉嫌违法违规的企业和责任人坚决依法处理。

[责任编辑:杨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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