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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一旧房墙体内发现罕见清朝、民国连体地契

时间:2014年12月18日 09:48 来源:呼和浩特晚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河北邯郸市临漳县东南角村一户梁姓村民近日在拆自家旧房时,意外在墙体内发现了34张包裹在油纸中的地契,其中包括一张清朝和民国时期的连体地契,较为罕见。当地文史专家认为,这些家族地契对研究清代和民国期间土地和社会制度变迁具有参考价值。

  这些地契分别书写在丝绵纸、宣纸和牛皮纸上。因年代久远,纸页已经泛黄,但大部分字迹和印章清晰可辨。除少数有破损外,其他均保存完好。地契时间跨越了清朝和民国时期,记录着梁家祖上与他人交易土地的情况。

  地契是中国古代典押和买卖土地时,双方订立的契约。地契主要分为两种:由卖方拟定,经官府验证并盖章的称为官契,也叫红契;未由官方盖章核准的称为白契,也称草契。

  临漳县文史专家黄浩查看这些地契后确认,其中年代最为久远的是清道光十六年(公元1836年)的一份红契,距今已有178年历史。地契记载梁家祖上梁金龄将自己家西北的地卖于梁位西,记有地块的详细位置、大小、价格等信息,并盖有红色官印。

  这张地契右侧,还粘连有另一张民国时期地契,名称为《新卖契》。前部分内容大意为:民国成立,为利国利民,从前不动产旧契一律换新契。后部分写有“新契约仍将原呈旧契约粘连后一并发给该业主”等,日期为民国3年9月。两张地契的粘连处盖有红色骑缝章,但内容已难以辨识。由此可见,这张地契为民国初期对旧契的更换或再确认。其他30多张地契分别为道光、咸丰、同治、光绪、民国等不同时期地契,在时间上具有连续性、完整性。梁先生说,他曾听同族老人讲起过,梁家祖上是当时的殷实大户,这些地契就能折射出梁家当时财力。后来家庭因故衰败而变卖土地,这些卖契就是实证。

[责任编辑:杨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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