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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谪仙记》被侵权 作家白先勇获赔25万

时间:2014年12月25日 09:26 来源:京华时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谪仙记》被侵权 作家白先勇获赔25万  

  据新华社电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4日对台湾著名作家白先勇诉上海电影(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艺响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海上话剧工场)、上海君正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第三人上海电影制片厂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上海艺响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上海君正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白先勇25万元。

  白先勇是小说《谪仙记》的作者。1989年,上海电影制片厂将《谪仙记》改编为电影《最后的贵族》。2013年10月起,上海电影集团为主办单位,艺响公司、君正公司作为承办单位陆续在各大报纸、网站上进行宣传,称其将电影《最后的贵族》改编为同名话剧进行演出。为此,白先勇委托律师发函给上海电影集团等,要求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但改编后的话剧仍连续六天在上海人民大舞台公开演出。白先勇起诉至法院,要求上影集团、艺响公司、君正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50万元,并赔偿合理开支5万余元,总计554934元。

  上海二中院认为,鉴于演出六场后未再继续,而且大部分演出票为赠票,获利应为有限。最终法院判决由艺响公司、君正公司赔偿白先勇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共计25万元。

[责任编辑:杨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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