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影视剧购销、大型节目演出,有些单位设备采购多是单一来源,有些不进行招投标程序……中纪委委员、中纪委驻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纪检组组长李秋芳表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不是清水衙门”“有它的一些腐败风险”,表示今年将在此基础上深入调查,并同时制定约束机制,这一表态引起各方关注。
近年来,影视业内的贪腐案件时有曝出。业内专家分析认为,影视业社会影响面大,涉及面广,与民众联系度深,破除影视业等领域的“潜规则”,扎紧制度的藩篱,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是百姓之盼。
影视剧购销—制作、交易多存猫腻
近年来,影视剧制作行业供大于求,“购剧权”为少数人敲定,制片方为了上片只能尽量满足播出方的“各种要求”。
一位演出经纪公司的人士向记者表示,有国有制作单位和机构通过给编辑、演职人员虚报高额制作费和报酬的情况,一些人暗地里得以牟利。中纪委曾通报2014年广电部门一名电视剧审查员帮助多部电视剧通过审核,借此受贿30余万元。而在一些地方政府投资的影片中,制作方为在片中“挂职”的当地领导变相发劳务费的现象也常有发生。
大型节目演出—公款买单赚吆喝暗藏腐败
这些年来,一些地方政府患上了爱承办大型文艺演出活动的“怪病”,地方领导坐在观众前排,并登台讲话,甚至还要参演“露一手”。“地方承办的演出活动里面‘自由度’很高,一些政府部门乐意买单。”河北某演出策划公司负责人指出。“几百万演出费用,这笔账怎么走,还真说不清楚。”重庆一位长期从事舞台策划的人士说,演出的票房也是一大收入,但要票、送票的情况也很多,票务里存在着不小的腐败空间。
卫星节目落地—缺乏规范定价依据
记者采访业内专业人士获悉,卫星频道上星后目前传输方式有三种:一是通过家装地面“卫星锅”直接接收;二是通过电信联通等通讯运营商进行覆盖;三是更多通过各地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商进行覆盖。据介绍,卫视频道上星后,要与地方有线电视运营商进行议价,由运营商接收节目才能完成落地。“甲卫星节目想在乙省落地,就要和乙省有线电视运营商商讨价钱,之后才能入驻本地。”重庆市文化广播电视局一位人士表示。
由于有线电视各地独自管理,全国一地一价没统一标准,落地费收取从几万元到几千万元不等,双方议价中搞回扣、进行贪腐的空间很大。
广告经营—回扣开路门道多
“一个广告,能不能播、哪个台播、哪个时段播、回扣多少?里面门道很多。”业内人士指出,有些电视台广告中心的广告制作费用抬得很高,就常有内部人帮客户在外面找广告代理吃回扣。有些电台、电视台能够成为保健品、药品厂家、专科医院的专业台,“变味”背后都是利益在作祟。
“不少广告部门负责人因此落马并不奇怪,这里面的钱太多。”河北某电视台一名干部说。重庆市文化广播电视局的人士还表示,电视开展广告业务,但同广告商议价取决于自身收视水平,而国内有些第三方收视数据公司也存在收受卫视台贿赂而因此造假。
打击“潜规则”—两大约束制度将出台
李秋芳指出,2015年中纪委将制定《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从业人员廉洁行为规定》,同时将发动下属社团签订《自律公约》,两者结合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行业发展环境。
多位专家认为,抓好顶层设计、从严管控确为当务之急,需要尽快让影视业正本清源,净化行业风气,赢得百姓口碑。
本栏报道均据新华社9日电
[责任编辑:杨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