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于正侵权案|全球百大品牌|扫心地|送诗人去流浪|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两岸文化  >  大陆文化看点

“恩元居”传人讨招牌 起诉前门恩元居餐厅

时间:2015年04月27日 09:06 来源:北京晨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说起恩元居,对现在的年轻人或许非常陌生,但不少“老北京”对其招牌小吃“炒疙瘩”可是颇为熟悉。这家入选了北京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老字号饭庄,至今已有80余年的历史。但鲜为人知的是,“恩元居”商标的使用一直存有争议。近日,恩元居的传人马女士一纸诉状将前门恩元居餐厅诉至法院,要求对方停止使用“恩元居”名称,并索赔经济损失10万元。昨天上午,该案在西城法院开庭审理。

  昨天上午,恩元居传人马女士及恩元居餐厅的法人代表均参加了庭审。原告马女士诉称,原告是中华老字号小吃品牌“恩元居”创始人马东峰的第三代传人。在自己与父亲和家人协商后,于2009年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后经批准获得“恩元居”的三大类商标专用权证书。

  2013年9月份,被告北京前门恩元居餐厅开始重新使用“老字号恩元居”对外宣传。不仅在餐厅对外牌匾上,突出使用“恩元居”三个大字,还在餐厅的醒目位置悬挂“恩元居”的简介。故此,原告起诉该餐厅至法院,请求被告在对外宣传中停止使用“恩元居”名称,同时向被告索赔经济损失10万元。

  对于原告马女士的诉讼请求,被告餐厅辩称:“餐厅是经过1956年公私合营后改制的集体企业,对于‘恩元居’字号的使用是有历史沿革传承的,虽历经拆迁,但公司营业执照始终存在。”餐厅认为,公私合营后,“恩元居”即与马家脱离了关系。

  “近些年因为拆迁,餐厅地址曾经发生过变化,有一段时间没有营业,有关部门还给过餐厅补偿。直到2003年,恩元居餐厅找到了合适地点才重新开张的。”被告表示,在2001年,原来餐厅的职工还根据改制政策重新收购了企业股份。被告表示,他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才来餐厅工作,对于之前的历史不太清楚。

  随后法庭宣布休庭,未宣判此案。

  ■想当年

  曾与东来顺齐名

  昨天晚些时候,记者与马女士取得了联系。马女士表示,现在很多年轻人对恩元居不是非常了解。其实除了名小吃炒疙瘩外,恩元居还有很多拿手菜。“比如河间爆肉、滑熘鸡片等都是恩元居的名菜,当年恩元居与东来顺一样,在北京可都是响当当的牌子。”

  马女士称,1922年,她的爷爷马东峰把河间老家的土地变卖作盘缠,来到北京当学徒,并用攒下的钱在前门开了家小粮店维持生计。1929年马东峰用学来的手艺,在北京留守卫胡同(现朱家胡同)开了家饭馆,取名“恩元居”,并对小吃炒 饹进行数次改良,做出了炒疙瘩,并使得这道小吃成为该店招牌,闻名京城。

  营业4年后,马东峰的兄弟马东海也从天津来到北京,并在大李纱帽胡同又开了一家“恩元居”。也是从这时起,北京形成了东、西“恩元居”共同经营的格局。

  马女士表示,2006年自己就与另外几家北京老字号传人共同商量对商标进行保护,随后与“爆肚冯”等共同加入了九门小吃,可后来再次因故停业。“马家一直没丢了手艺,这些年来也一直有把‘恩元居’再经营起来的想法。”

  北京晨报记者 黄晓宇

[责任编辑:杨永青]

向艳梅:一路走来不容易

  “我是不会放弃(奥运会)的。”4年前在最后时刻落选奥运会,让女子举重69公斤级选手向艳梅失落许久,却没有让她就此消沉。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