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活死人墓
北京活死人墓 攫取暴利粗暴践踏传统习俗(图)。违法建墓、非法售墓,是村级治理失序的镜像。当务之急,就在于借法治之力,对“活死人墓”式乱象加以整饬和纠偏。
昌平麻峪村一处墓地惊现“活死人墓”。据了解,在该墓地,至少五六个仍健在的村民能够找到自己的墓碑。此外,这里还有不少只刻了名字的空墓。新京报记者调查发现,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怪象,是开发者为了凑足本村村民埋葬率,以取得农村公益性公墓证。
“活死人墓”,乍看起来有些惊悚,可细看才知,它不过是攫取暴利的障眼法而已。其间充斥的,是涉事各方的利益精算,是现代商业对传统习俗的粗暴践踏。而根本原因,则在于村级治理的严重失序。
这种失序,一方面体现在现行权力格局对于村级政权的治理乏力。如崔村镇有关负责人所说的,村委会是村民自治组织,镇政府也“不好管”,时下很多村集体本身就是土地所有者,依据相关规定,可自行决定土地山林的用途。而基层政府以及主管部门,往往只能“指导”,并无强制权力。另一方面,村集体在土地山林上的“主导性”,一旦与外部资本结合,若是方向正当、方式得当,或能壮大集体经济,实现富民目标,反之,则可能成为祸端之源。
[责任编辑:杨永青]